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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生守则
时间:2025-12-17

(一)实习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医院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实习期间受选送院校和实习单位双重管理,服从学部/ 科室管理,定期向选送院校报告学习情况,不得擅自更改学习计划。

(二)严格遵守学部/ 科室劳动纪律,工作期间着装整洁、举止端庄、仪态大方、维护医院形象。

(三)实习生一切临床实践活动必须在指导教师带教下进行,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指导教师。实习生无处方权和医疗问题解释权。

(四)工作应认真负责、严谨细致、以人为本,对病员热情和蔼、关心体贴,发扬救死扶伤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,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。

(五)遵守医院信息安全管理,不使用非正常渠道来源的医院数据信息(如医院组织结构、资产设备数据、科研成果、医疗统计信息、病员医疗情况等),不传播医院数据信息,不得以学习为由复印、抄录医院临床资料,确保不发生失窃密事件。

(六)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在我院实习期间,不享受寒、暑假,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在驻地根据学部/ 科室排班休息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地,须经指导教师、学部/ 科室领导审批后,报实习单位卫勤部门审批。

(七)按要求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教学活动,认真填写实习生学生登记表,按时参加教学日常考评和出科考核。

(八)实习阶段突出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训练。实习生通过在医院各岗位实践锻炼,注重将在院校所学知识。